该指南涵盖牛、绵羊和山羊的新鲜和冷冻肉类。
外贸总局 (DGFT) 在通知条件时表示,只有当特定肉类和肉类产品在印度质量** (QCI) 的“印度合格评定计划 (I-CAS) – 清真”认证的设施中生产或加工和/或包装时,才能允许向包括阿联酋、沙特阿拉伯和孟加拉国在内的 15 个国家出口清真认证。
“通知特定清真肉类和肉类产品出口的政策条件,”DGFT 说,并补充说出口商必须在装运后向进口国的买方提供有效证书。
印度尼西亚、伊朗、伊拉克、科威特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卡塔尔、新加坡和土耳其也属于 15 个国家。
商业和工业部去年表示,所有肉类和肉类产品只有在印度质量****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下生产、加工和包装时,才能作为“清真认证”出口。